股票代码:康尼机电(603111)
状态:不征集
索赔条件:1. 凡自2017年03月24日(含)至2018年08月22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8年08月22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关注索赔。2. 凡自2017年05月17日(含)至2018年06月22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8年06月22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关注索赔。
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股票索赔平台消息,本所代理的投资人诉康尼机电(603111)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有在南京中院立案。 2021年7月31日,康尼机电(603111)公告因并购目标公司龙昕科技未如实告知3.045亿定期存款存在质押和龙昕科技2015-2017年虚增收入及利润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4号。上海市梁律师(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康尼机电(603111)受损股友仍可加入挽损,凡在2017年3月24日(含)至2018年8月22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18年8月22日(含)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输入姓名、股数关注申请赔偿投资损失。小义索赔特别提示: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2018年8月23日康尼机电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18076号)。 2020年5月12日,康尼机电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28号)。 2021年7月31日,康尼机电(603111)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4号。
违规事实:1、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将 3.045亿元定期存单质押,导致康尼机电披露的《重组报告书》、《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2015年至2017年,龙昕科技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康尼机电披露的《重组报告书(草案)》、《重组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对康尼机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万元罚款。
附:投资人索赔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报名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第二步: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康尼机电(603111)股票交易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表头务必显示对账区间(或查询区间),交易清单涵盖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2018年12月31日。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对账区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3、康尼机电(603111)股票索赔区间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的交割单:2017年3月24日和2018年8月22日两天的交割单(若该日无交易,则打印该日后最近一天的交割单)。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者邮寄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工作。
*索赔评估登记、损失预估,可关注公义之星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3)本平台及本文观点均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4)本文由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