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
上海汇律师事务所梁律师提示:我们正在接受向日葵(300111)股票索赔案委托中,凡自2025年9月22日(含)至2025年12月25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12月25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挽损。
索赔依据:
2026年3月3日,向日葵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1 号),向日葵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拟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直至2026年12月26日,向日葵披露收到深交所 创业板关注函〔2025〕第 14 号,要求公司说明向上海兮噗科技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购买漳州兮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问题,投资者才知悉上市公司可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向日葵股票价格在暴雷后第1个交易日股价跌10%,在14个交易日内股价暴跌近43%,此时大盘指数及板块指数均上涨,投资人在上市公司违规违法实施时间段内买入股票,并在暴雷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形成的损失,受到上市公司暴雷的影响。
损失计算方法:
根据最高法院2022年司法解释【2】号文的规定,上市公司应赔偿投资人的损失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主要有如下两部分损失:(1)投资差额损失;(2)前条造成损失部分股票交易的佣金和印花税。但最终赔偿数额以法院认定为准。但值得注意的是,最高院司法法释〔2022〕2号文不再支持投资人获偿上述两项损失的资金利息。
按照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认可的投资损失差额并非是您账户上的损失金额。上市公司需要赔偿您的是作出虚假陈述后到后来暴雷、股票暴跌,直至基准日时间发生的历史亏损,基准日后的投资损失上市公司不负责的。因此,赔偿金额与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节点、虚假陈述实施日、提露日和基准日及基准价有关系。根据司法解释,预计本案基准日为2026年1月16日,投资人的股票在实施日至揭露日前一天买入,在可索赔期间内并未卖出,可参考如下算法:
若在揭露日至基准日卖出(2025.12.26—2026.1.16日)
法定赔偿损失金额=(股票买入均价—卖出均价)*可索赔的股数
若在基准日(2026.1.1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
法定赔偿损失金额=(股票买入均价—基准价)*可索赔的股数
注:实际赔偿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
附:投资人索赔挽损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挽损条件。
第二步:到投资人所属证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股票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打印区间:第一次买入之日开始打印至去打印日。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括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邮寄相关材料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挽损工作。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文章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