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力源科技(688565)曾公告称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海汇律所梁律师(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2021年8月25日(含)至2022年9月28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9月28日闭市后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度,力源科技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
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3,838,981.52元、虚增利润总额27,072,877.87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4.71%和68.23%。
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415,929.19元、虚增利润总额4,256,309.89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42%和34.01%。
2021年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1,681,415.93元、虚增利润总额5,425,572.92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54%和27.16%。
2022年10月29日、2023年5月4日,力源科技先后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数据予以更正。
行政处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违规依据:
2023年1月5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6月10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8号)。
2023年6月22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
附:投资人索赔挽损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挽损条件。
第二步:到投资人所属证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股票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涵盖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2022年12月31日。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括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邮寄相关材料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挽损工作。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在东方财富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