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平台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讯,2023年1月3日,模塑科技(000700)公告收到中国证监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号)。上海海汇律所梁律师(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模塑科技索赔案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2021年4月29日(含)至2022年11月23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2年11月23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登记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模塑科技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万元)的95.24%,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模塑科技将2019年度与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在2020年度确认,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220.00万元。
2、模塑科技确认北汽模塑2020年度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时未扣除北汽模塑代垫费用,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679.30万元。
3、模塑科技通过要求供应商配合提供虚假采购折扣以虚减成本,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100.00万元。
4、模塑科技2021年度发放2020年一次性奖金,并将相关费用确认在2021年度,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197.71万元。
行政处罚:对模塑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相关人员分别处以50-80万元不等罚款。
事件回顾:
2022年11月24日,模塑科技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02022017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2年12月28日,模塑科技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9号)。
附:投资人索赔挽损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挽损条件。
第二步:到投资人所属证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股票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涵盖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2023年2月28日。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括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邮寄相关材料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挽损工作。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