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义之星”股民索赔平台消息,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T网力(300367)于2020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上海公义之星股票索赔团队梁律师(微信号:15601608866)提醒投资者关注股票索赔事宜。索赔条件: 凡2017年4月21日(上市日)至2019年9月19日(含)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9月1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投资者均可提起索赔。上海“公义之星”网特别提醒:此次索赔不需要卖出股票。
暴雷时间:2019年9月20日,ST网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披露存在对外违规担保。2020 年 4月 15 日,ST网力发布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京调查字 2020017 号)。
索赔流程:1.请在上海公义之星网律师指导下准备证据资料。2.上门委托或者邮寄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工作,获赔前不收费。3.诉讼阶段:律师全程代理,投资人不需要出庭。
违规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3 月,东方网力为北京维斯可尔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 5 家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为北京市警视达机电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等 4 家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东方网力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在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的发生额分别为年年报和 2019 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2.24%、18.53%和 29.83%。(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 2017 年 4 月 21 日,东方网力签署《平安财富*铂金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东方网力作为劣后级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资金预计为 6,300 万元。同日,东方网力与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回购协议》,约定东方网力有义务按照国安深圳的书面要求于投资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受让标的信托单位,并足额支付标的信托单位转让价款。《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金额最高可达 56,700 万元,占东方 网力 2017 年年报经审计净资产的 15.68%。
行政处罚:对ST网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万元罚款。
资料准备:1、ST网力(300367)交易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第一笔买入查询对账至2019年12月31日,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对账区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Ps:如果对账单有已有姓名及完整的身份证号码,请不用准备第2份资料。2、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或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3、身份证复印件2份。
*索赔评估登记、损失预估,在公义之星微信公众号或www.gyzx365.com
注:(1)本文由公义之星网整理。(2)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公司相关公告。(3)本平台及本文观点均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4)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