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网”雷股资讯,金花股份(600080)于2020年7月31日因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9月18日,金花股份(600080)公告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赔付32名投资人 3,434,576.25 元(含诉讼费等相关费用)。西安中院大比例支持投资人的诉求。2021年底,金花股份(600080)与94名投资人达成调解,赔偿金额299.84万元。上海市公义之星梁律师索赔(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该股票确认已爆雷且投资人胜诉获赔,凡在2019年1月3日(含)至2020年4月29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20年4月2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输入姓名、股数申请赔偿投资损失。小义索赔特别提示:不需要以卖出股票产生损失为索赔条件,持有股票有市值损失也是可以索赔的。
爆雷时间:2020年4月30日,金花股份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揭露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宜。2020年5月29日,金花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陕证调查字2020092号)。
违规事实: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花投资通过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签订《借款协议》《财务顾问合同书》、其他关联方西安桑硕和西安鸿辉通过与金花股份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累计从上市公司拆借资金27,777万元(2020年6月29日前分批次全部归还),占金花股份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68%。金花股份应当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的重大合同。金花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合同,直至2020年4月30日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行政处罚:对金花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附:投资人索赔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报名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第二步: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金花股份(600080)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涵盖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2020年9月30日。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对账区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者邮寄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工作。
*索赔评估登记、损失预估,可关注公义之星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3)本平台及本文观点均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4)本文由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