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网“雷股资讯:2022年8月19日,蓝盾股份(*ST蓝盾,300297)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3 号),可能被证监局处以罚款 350 万元。上海市公义之星梁律师索赔(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该股票曾爆雷,依据《证券法》和最高院2022年关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最新司法解释,凡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1年3月29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21年3月2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输入姓名、股数关注申请赔偿投资损失。小义索赔特别提示: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同一天,广东证监局网上披露《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张晓辉、熊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5 号),认定大华所在对蓝盾股份2018年、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大华所在中经汇通相关收入确认依据不足的情况下,未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仅从蓝盾股份获取相关保险业务合同,未从中经汇通主要保险业务客户方获取业务合同,以及业务合同中约定的经保险公司盖章的书面采购通知、采购订单或审批工单等审计证据。
违规事实:蓝盾股份子公司中经电商,于 2017年至 2019 年期间,通过伪造大量客户和商户的业务合同、业务对账单、询证函回函等,在自主开发的汇生活系统、EPAY 系统上虚构发码数据和消费数据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中经电商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137,929,418.22 元、164,709,504.62元、79,115,644.30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22%、7.22%、4.1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137,929,418.22 元,164,709,504.62 元、79,115,644.30 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6.79%、33.74%、8.33%。上 述情况导致蓝盾股份披露的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和 2019 年年度 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对蓝盾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附:投资人索赔步骤
答: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报名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第二步: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蓝盾股份(*ST蓝盾,300297)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涵盖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2022年3月31日。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对账区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2)证券开户信息查询确认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3)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者邮寄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工作。
*索赔评估登记、损失预估,可关注公义之星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3)本平台及本文观点均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4)本文由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