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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8日,澄星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1080号),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澄星股份涉嫌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早有端倪,2021 年3月10日,公司在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时,称控股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而在4月10日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中,公司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07 亿元。12月3日,*ST澄星在风险提示公告中披露,截至2021年9月30日,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仍占用公司资金本息合计22.23亿元(未经审计),目前尚未归还。
违规事实: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关联交易未进行信息披露。2020 年,澄星股份与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 375,391.23 万元,资金占用方式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澄星股份通过电汇划转、银行承兑汇票等形式支付给绿澄化工,然后由绿澄化工直接支付或通过江阴日化等单位支付给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形成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 302,248.62 万元;二是澄星股份代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偿还贷款,形成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 70,700 万元;三是澄星股份代澄星集团关联方偿还债务,形成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 2,442.61 万元。
2、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诉讼、仲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2021 年 4 月 10 日之前,澄星集团隐瞒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导致 2020 年 6 月至 2020 年 12 月 31 期间,澄星股份有 4 起诉讼、仲裁累计涉案金额 8,418.24 万元,在达到披露标准后未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也未在 2020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行政处罚:
1、拟对澄星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2、拟对澄星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附:投资人索赔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报名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第二步: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澄星股份(600078)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涵盖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2021年6月30日。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对账区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者邮寄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工作。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3)本平台及本文观点均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4)本文由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