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网雷股资讯:2022年7月12日,澄星股份(*ST澄星,600078)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13 号),可能分别被证监局处以罚款 200 万元。上海市公义之星梁律师索赔(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该股票已确认爆雷,依据《证券法》和最高院2022年关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最新司法解释,凡自2020年01月01日(含)至2021年04月09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21年04月0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输入姓名、股数关注申请赔偿投资损失。小义索赔特别提示: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违规事实:
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关联交易未信息披露。2020 年,澄星股份与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 375,391.23 万元,资金占用方式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澄星股份通过电汇划转、银行承兑汇票等形式支付给绿澄化工,然后由绿澄化工直接支付或通过江阴日化等单位支付给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形成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 302,248.62 万元;二是澄星股份代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偿还贷款,形成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 70,700 万元;三是澄星股份代澄星集团关联方偿还债务,形成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 2,442.61 万元。
2、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诉讼、仲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2021 年 4 月 10 日之前,澄星集团隐瞒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导致 2020 年 6 月至 2020 年 12 月 31 期间,澄星股份有 4 起诉讼、仲裁累计涉案金额 8,418.24 万元,在达到披露标准后未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也未在 2020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行政处罚:
1、拟对澄星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2、拟对澄星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索赔流程:
1.请在上海公义之星梁律师索赔指导下准备证据资料。
2.上门委托或者邮寄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工作。3.诉讼阶段:律师全程代理。
索赔材料:
1、澄星股份(600078)股票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第一笔买入查询打印至2021年06月30日,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对账区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