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网雷股资讯,金正大(ST金正,002470)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4月21日,公司共有59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涉案金额18,971,121.03元,原告依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要求公司承担赔偿投资人损失的责任,金正大已依据涉案金额计提预计负债18,971,121.03元。上海市梁律师索赔(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该股票已确定爆雷,且法院已开庭审理,凡在2016年3月29日(含)至2019年4月29日(含)买入股票,且在2019年4月2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输入姓名、股数报名申请损失赔偿。小义索赔特别提示: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爆雷维权进程:2019年4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ST金正2018年财务报表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事项主要有:1、ST金正以预付购货款与关联方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发生大额资金往来,预付款项余额为371,380.27万元,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未收到货物,也未收回款项。2、ST金正与日照昊农贸易有限公司、临沂绿力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发生较大金额资金往来,预付该等单位款项余额60,794.61万元,该等预付款项多数并无实际货物采购入库。3、ST金正以前年度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
2020年6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进行审核,但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预付款28亿无法出具意见。
2020年9月15日,ST 金正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18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金正进行立案调查。
2022年1月4日,证监会网站发文披露因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向金正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证监会责令金正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投资人诉金正大证券虚假陈述案继2022年3月开庭后,5月底再次开庭,该案索赔条件已基本无悬念,2016年3月29日为违规实施日,2019年4月30日为虚假陈述揭露日。
附:
索赔流程:
(1)请在公义之星网“小义索赔”指导下准备证据资料。
(2)上门委托或者邮寄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工作。
(3)诉讼阶段:律师全程代理。
资料准备:
1、金正大(002470)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交易对账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涵盖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2019年06月30日,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对账区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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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3)本平台及本文观点均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4)本文由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