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义之星”消息,2022年2月9日,飞乐音响(600651)新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累计裁决金额6,533.84万元。2021年9月底,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支持一审判决,上海金融法院在一审中判飞乐音响向315名原告支付1.23亿赔偿款,该案的平均获赔率为68%,315名投资人平均获赔39万元。上海“公义之星”(15601608866)提示:符合条件的飞乐音响投资人,仍可继续委托律师参与股票索赔。
索赔条件: 凡在2017年8月26日起买入飞乐音响股票,且在2018年4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飞乐音响股票,从而产生亏损或可依法推定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起此次索赔,具体可查公义之星确认。特别提醒:此次索赔不需要卖出股票。
索赔依据:2019年11月2日,飞乐音响因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确认项目收入有误导致虚增利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沪〔2019〕11、12、13、14、15号)。
索赔流程:(1)请在上海公义之星网律师指导下准备证据资料。(2)上门委托或者邮寄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工作。(3)诉讼阶段:律师全程代理。
索赔资料:对于自然人股东,主要提供3个原始证据材料:
1、飞乐音响交易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涵盖区间是2017年8月1日(若首次买入早于该日,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至2018年12月31日。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2、证券开户办理确认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爆雷时间:2018年4月13日,飞乐音响发布公告,经公司自查发现2017年半年报和三季报存在收入确认方面的会计差错,初步预计该等差错将导致2017年1-9月份营业收入减少17.4亿元,导致2017年1-6月份营业收入减少7.5亿元。
违规事实:飞乐音响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条件导致信息披露违法。主要系:
1、在“智慧沿河”项目中,2017年6月27日,飞乐音响下属子公司四川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亚明”)依据《“智慧沿河”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工程进度报审表等资料,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18,018万元、营业成本14,234万元,毛利3,784万元。2017年8月28日,四川亚明确认营业收入13,514万元、营业成本10,676万元,毛利2,838万元。
2、在“智慧台江”项目中,2017年9月27日,飞乐音响下属子公司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亚明”)依据《关于建设“智慧台江”的合作框架协议》、已完成工作量审批表、工程进度报表等资料,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40,540万元、营业成本32,027万元,毛利8,513万元。
行政处罚:2019年11月2日,飞乐音响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飞乐音响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索赔评估登记、损失预估,可关注公义之星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3)本平台及本文观点均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4)本文由公义之星网gyzx365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