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网”小义索赔资讯,2022年4月21日,*ST丹邦(丹邦科技002618)公告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21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索赔条件(暂定):凡在2019年8月27日(含)至2021年4月26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21年4月26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凡在2019年8月27日(含)至2020年12月14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 2020年12月14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输入姓名、股数、识别码365关注索赔。小义索赔特别提示: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索赔流程:
(1)请在公义之星网“小义索赔”指导下准备证据资料。
(2)上门委托或者邮寄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工作。
(3)诉讼阶段:律师全程代理。
2021年3月12日,深交所对*ST丹邦(002618)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 【2021】第25号)显示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1、未配合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3日,公司两次收到广东阿尔法律师事务所发来的《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拟减持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文件提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021年1月13日,丹侬科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547.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丹侬科技未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丹侬科技减持前已将上述减持计划告知公司,公司未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丹侬科技违规减持负有责任。
2、董事长未按规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资料准备:
1、*ST丹邦(002618)交易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第一笔买入查询对账至2021年9月30日,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对账区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PS:如果对账单有已有姓名及完整的身份证号码,请不用准备第2份资料。
2、证券开户办理确认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