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平台“公义之星网”讯,20226年5月底前,预计14支股票索赔维权时效即将期满,其中慧辰股份(688500)、英飞拓(002528)、天沃科技(002564)、浙江富润(600070)、海越能源(600387)、西陇科学(002584)、易事特(300376)和罗普特(688619)共8支股票已有获赔或一审诉,投资者可放心上索赔末班车。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梁律师(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14支股票受损股友强烈建议抓紧在【公义之星】公众号或网站www.gyzx365.com输入姓名、股数关注申请赔偿投资损失,以免错失挽损机会。特别提示:股民获赔前不需要支付律所费用,不获赔也不需要支付律所费用。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1、慧辰股份(688500):2023年12月23日,慧辰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9号)。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发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慧辰股份诉讼时效预计在2026年2月9日期满,第一批投资者已一审胜诉。
2、英飞拓(002528):英飞拓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65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英飞拓 2019、2020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涉及会计科目众多,2019、2020 年年度净利润分别调减89.69%、161.77%,更正幅度巨大,其中 2020 年度甚至从盈利调整为亏损,显然会影响投资者决策。
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英飞拓诉讼时效将在2026年4月29日期满,挽损投资者须抓紧。
3、天沃科技(002564): 2023年12月28日,天沃科技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9号):1、2017年至2021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3、未按规定及时披露1.6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也未在《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4、未在2022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直至2023年6月28日才披露。天沃科技诉讼时效将在2026年4月27日期满,前期已有投资者获赔或一审胜诉。
2025年8月12日,天沃科技公告已收到法院发出的中小股东诉讼索赔通知108 起,涉案金额共计 1,384.19 万元,均已一审判决或达成调解。此外,公司亦已收到部分中小股东律师函及其他形式的索赔,涉及中小股东 180 人,涉及索赔金额共计4,327.32 万元。
4、浙江富润(600070):2024年5月17日,浙江富润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已认定:2020年1月至2022年上半年,浙江富润全资子公司泰一指尚虚构广告代理流程,以二级广告代理商的名义,向侠某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侠某行)或其安排的微岚某空(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流量后,销售给双方商定的上海某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某韵广告有限公司、拉萨某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没有商业实质的空转代理业务。公司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合计717,225,918.88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715,512,264.14元。浙江富润诉讼时效将在2026年4月27日期满,公开资料表明前期已有投资者获赔。
5、海越能源(600387):2025年4月16日,海越能源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9号):1、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海越能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海越能源第一段诉讼时效将在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