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平台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讯,2024年1月17日,保利联合(002037)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上海海汇律所梁律师提示:公开消息显示,保利联合索赔案已获一审支持。2020年4月28日(含)至2023年1月19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3年1月1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登记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保利联合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9年至2021年期间,新联爆破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业务合作转让协议》,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新联爆破与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并于同日签订附追索权的《补充协议》,新联爆破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保利联合以与客户签订《资金支付协议》《还款协议》及期后签订《资产抵押协议》等为由,将部分应收账款视为有担保的债权,错误划分风险组合;保利联合因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计算错误,导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
以上行为致使2019年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1,976.07元,虚增净利润36,653,679.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95%;2020年少计提坏账准备77,752,927.99元,虚增净利润65,892,497.89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3.24%;2021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5,768,852.67元,虚增净利润200,267,416.27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4.47%,导致2021年盈亏发生变化。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情形。
行政处罚:对保利联合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人员处以5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罚款。
事件回顾:2023年7月1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1202300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12月30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3〕4号)。
附:投资人索赔挽损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挽损条件。
第二步:到投资人所属证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股票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打印区间: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但首次买入该股票早于2020年4月1日,则从第一次买入之日开始打印至2023年3月31日。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括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邮寄相关材料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挽损工作。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文章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