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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义之星】易事特(300376)索赔:拟引进控股股东且预计年底满足摘帽条件,明确因财务

发布人:公义365    发布日期:2025-8-4

       股票索赔平台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易事特300376)在7月份浙商证券参与的投资者调研会议披露,2020 年,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向广东省属国资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持有的 18%股份并放弃其剩余股份表决权,公司调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形态,目前拟引入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未来公司的控股股东,相关事项在持续推进中。

       2024 年,易事特在产业数字化与新能源+储能双轮驱动下实现稳健发展,全年共计营收 30.44 亿元,毛利率同比上年提升 5.3个百分点至 34.61%,UPS 不间断电源、数据中心系统集成等核心产品持续巩固国内市场地位;在新能源+储能领域,光伏EPC 业务在分布式与集中式电站推动下稳步增长,持续携手赛力斯、小康等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同时风电业务取得突破,张掖临泽10 万千瓦风电项目于 2024 年底并网发电;储能业务也成为核心增长点,装机规模累计突破 6.5GWh,深度参与南方电网宝塘储能电站、河南三门峡独立共享储能项目等国家级工程建设。

       技术研发方面,易事特2024年投入 2.41 亿元(占全年营收 7.92%), 新一代储能变流器采用三电平控制技术,最大转换效率达 99%,支持多簇电池并联,解决传统集中式方案的环流问题;人工智能的发展为易事特核心业务带来深度智能化升级,同时,人工智能对运营效率的提升使得供应链与生产实现优化。

       易事特在7月投研会上确认,公司财务虚假记载已于 2024 年 8 月在第三方审计机构规范下完成会计差错更正,目前只需要等到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满足十二个月,就可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易事特最后声明对于因本次财务造假事件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与损失,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海汇律所梁律师(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因信披违规,易事特已被行政处罚,本所近期已代理部分投资者起诉易事特要求赔偿相应的投资损失。凡自(1)2018年3月15日(含)至2023年5月11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3年5月11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公开消息显示该条件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2)2023年8月30日(含)至2024年4月29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4年4月2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均可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附:投资人索赔挽损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www.gyzx365.com登记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挽损条件。

       第二步:到投资人所属证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股票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打印区间:2018年3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但首次买入该股票早于2018年3月1日,则从第一次买入之日开始打印至2023年7月31日。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括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邮寄相关材料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挽损工作。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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