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平台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5年1月14日,首航高科[002665;航高5(400247)]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202号)。上海海汇律所梁律师(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2018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4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3年12月4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首航高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
2017年下半年,首航高科全资子公司敦煌节能以定期存单为首航高科控股股东京津荣创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累计发生额22.155亿元,期末余额17亿元,分别占首航高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75%、55.06%。
2018年,敦煌节能、首航高科全资子公司玉门节能以定期存单为京津荣创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其中,2018年上半年发生额20.5亿元,期末余额14.5亿元,分别占首航高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01%、19.10%。2018年全年发生额34.06亿元,期末余额13.3亿元,分别占首航高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87%、17.52%。
2019年,敦煌节能、玉门节能以定期存单为京津荣创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其中,2019年上半年发生额13.3亿元,期末余额13.3亿元,分别占首航高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52%、19.52%。2019年全年发生额13.3亿元,期末余额10.1亿元,分别占首航高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52%、14.82%。
2020年,敦煌节能、玉门节能以定期存单为京津荣创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其中,2020年上半年发生额10.1亿元,期末余额为0,发生额占首航高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7%。2020年全年发生额10.1亿元,期末余额为0,发生额占首航高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7%。
对于上述担保事项,首航高科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上述敦煌节能、玉门节能定期存单资金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账户,首航高科相关定期报告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
2019年至2020年,首航高科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划转、以预付货款名义间接划转的形式,向控股股东京津荣创提供资金,用于京津荣创归还贷款等用途。其中,通过直接划转的形式向京津荣创提供资金6亿元;以预付货款的名义向供应商转出资金790,389,800元供京津荣创使用。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年至2020年累计发生1,390,389,800元,其中:2019年下半年发生额327,431,000元,占首航高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2020年上半年发生额1,013,758,800元,占首航高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3%;2020年全年发生额1,062,958,800元,占首航高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7%。
首航高科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上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首航高科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上述2019年、2020年发生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中分别有185,000,000元、359,958,800元来源于募集资金账户,首航高科相关定期报告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预处罚:拟对首航高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拟对相关人员分别处以10万至900万元不等罚款;拟对黄某佳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黄某义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附:投资人索赔挽损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挽损条件。
第二步:到投资人所属证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股票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涵盖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2024年3月31日。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括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邮寄相关材料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挽损工作。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