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平台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5年1月10日,*ST长方(长方集团300301)公告显示: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及公司相关责任人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及对康铭盛相关责任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9号)。上海海汇律所梁律师(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2021年4月27日(含)至2022年4月29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2年4月2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
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具体如下:
1、2020年,康铭盛少记销售返利产生的费用7,977,793.64元,虚增利润7,977,793.64元,占长方集团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4.9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147,969,495.91元,占长方集团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4%。
2、2021年,康铭盛少记销售返利产生的销售费用5,487,345.17元,虚增利润5,487,345.17元,占长方集团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0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158,171,811.42元,占长方集团当期披露总资产的9.31%。
康铭盛上述行为导致长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预处罚:拟对长方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拟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万-500万元不等罚款;拟对李某初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附:投资人索赔挽损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挽损条件。
第二步:到投资人所属证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股票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涵盖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2022年7月31日。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括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邮寄相关材料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挽损工作。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