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股票索赔平台消息,截至2022年3月20日,昊华能源(601101)公告收到北京金融法院累计已受理投资人诉公司虚假陈述案件 436 起,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91,423,087.35元。昊华能源(601101)于2021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1﹞5号)。上海市公义之星梁律师(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按照《证券法》和最高院2022年关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最新司法解释,符合条件且受损的 昊华能源(601101)投资人仍具有起诉上市公司追回投资损失的资格。
索赔条件(暂定):凡在2015年2月11日(含)至2019年12月27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19年12月27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关注索赔。特别提示: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爆雷时间:
2019年12月28日,昊华能源发布“关于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相关问题的风险提示暨复牌的公告”中承认京东方能源拥有巴彦淖井田9.6亿吨配置资源量存在错误,实际应为4.5亿吨。
昊华能源于2020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2004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违规事实:
2015年,昊华能源收购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取得京东方能源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此后,昊华能源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量按照9.6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28.25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26%、13.96%、13.77%和13.58%。
行政处罚:对昊华能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索赔流程:
(1)请在上海“公义之星”指导下准备证据资料。
(2)上门委托或者邮寄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工作。
(3)诉讼阶段:律师全程代理。
资料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