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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义之星】日海智能(002313)索赔案一审胜诉,适格投资者仍可申请挽损

发布人:公义365    发布日期:2025-2-12

       股票索赔平台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4年11月30日,日海智能(002313)公告披露,深圳中院对22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公司应当向原告支付的赔偿金额合计为 1,014.65 万元

       上海海汇律所梁律师(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2019年4月30日(含)至2022年4月29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2年4月2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事件回顾:

       2023年7月13日,日海智能公告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3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

       2023年12月6日,日海智能公告于2023年12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19号)。

       2024年1月4日,日海智能公告于2024年1月2日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8号)显示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2)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3)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4)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

       上述事项对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虚增3,343.32万元、虚增368.29万元、虚增878.12万元、虚减3,014.19万元,分别占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7.58%、5.13%、1.5%、348.41%。导致日海智能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6月23日,日海智能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了上述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数据。

       行政处罚:对日海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5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罚款。

       附:投资人索赔挽损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挽损条件。

       第二步:到投资人所属证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股票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涵盖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2022年7月31日。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括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邮寄相关材料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挽损工作。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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