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根据上市公司公告整理出可提起索赔投资损失的股票名单。
购买过以下股票的投资人(无论是否已卖出股票)只要符合索赔条件,都有可能获得上市公司赔偿。
梁律师(微信号:15601608866)特别提示:所购买的股票若现在不符合索赔条件,请不要马上放弃,因为股票索赔条件会随着《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甚至一审、二审判决后而发生变化,敬请关注“公义之星”后续发布的信息,了解索赔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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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