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4年4月30日,*ST东洋(东方海洋002086)公告显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以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上海海汇律所梁律师(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东方海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有投资者胜诉。2018年6月25日(含)至2020年7月30日(含)期间买入,且2020年7月30日闭市后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东方海洋公告显示,公司已全面梳理投资者诉讼案件,根据《重整计划》,对于该类未申报债权,按照法律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普通债权清偿方案进行清偿。重整投资人承诺证券虚假陈述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未申报债权如预留偿债资源不足,重整投资人承诺按照投资比例兜底清偿。
附:投资人索赔挽损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挽损条件。
第二步:到投资人所属证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股票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涵盖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去打印的当天。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括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邮寄相关材料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挽损工作。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