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义365网(www.gyzx365.com)讯,天海防务(300008)于2022年8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16号)。上海海汇律所梁律师(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天海防务诉讼时效将在2024年1月期满,2018年4月21日(含)至2021年1月25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1月25日闭市后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365网】登记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爆雷时间:天海防务于2021年1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21-2-007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12月16日,公司公告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1】15号)。
违规事实:
1、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泰州市金海运船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虚构相关游乐设施贸易业务,虚增金海运2017年营业收入6,144.3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197.89万元,导致天海防务2017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3,946.44万元,占天海防务2017年年报利润总额(21,728.41万元)的18.16%。
2、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情况
(1)2013年3月26日,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上海佳豪船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大连因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建造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5.6亿元,后约定大连因泰将船东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佳豪科技。天海防务未及时披露上述交船主体变更情况。
(2)2015年6月15日,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上海佳船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会同相关公司与美克斯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多功能工作船建造合同(1艘)(船号:DJHC8008)》和《多功能工作船建造合同(1艘)(船号:DJHC8009)》两份船舶建造合同,合同金额共计1.16亿美元,占天海防务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85.07%。因美克斯海工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2017年8月20日,佳船进出口及相关公司和美克斯海工签订《美克斯海工自升式多功能工作平台建造合同关于建造周期的备忘录》,将DJHC8008船舶的交船日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将DJHC8009船舶的交船日延长至2018年4月30日。天海防务未及时披露上述延长交船期情况。
行政处罚:对天海防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罚款。
附:投资人索赔挽损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365网www.gyzx365.com登记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挽损条件。
第二步:到投资人所属证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股票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第一笔买入开始查询打印至2021年6月30日,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对账区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括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3、索赔区间最后一天闭市后持股数,即2021年1月25日交割单(若该日无交易,则打印该日前最近一天的交割单)。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邮寄相关材料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挽损工作。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