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平台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3年5月20日,卓锦股份(688701)公告披露,公司于5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6号)。上海海汇所梁律师(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2022年4月29日(含)至2022年10月30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10月30日闭市后仍持有的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索赔挽损。
卓锦股份于2023年2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47.68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697.6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附:投资人索赔挽损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www.gyzx365.com)登记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挽损条件。
第二步:到投资人所属证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股票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打印区间: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但首次买入该股票早于2022年2月1日,则从第一次买入之日开始打印至2023年1月31日。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括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邮寄相关材料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挽损工作。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在东方财富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