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股份),于1997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0080。金花股份(600080)以中成药、生物药、化学药的研发、生产和营销为主导,涉及医药物流领域的上市公司
索赔案由: 2020年5月29日,金花股份(600080)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陕证调查字2020092号)。2020年8月6日,金花股份(600080)公告因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西证监局认定: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花投资通过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签订《借款协议》《财务顾问合同书》、其他关联方西安桑硕和西安鸿辉通过与金花股份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累计从上市公司拆借资金27,777万元(2020年6月29日前分批次全部归还),占金花股份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68%。金花股份应当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的重大合同。金花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合同,直至2020年4月30日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综上,金花股份(600080)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对违规事实应负有相应责任。
爆雷对股价影响
金花股份(600080)于2020年4月30日爆雷后,股价从5.49元/股一直下跌到2020年6月9日达到阶段最低点3.58元/股,24个交易日股价下跌29.69%,违规事件的揭露对该股票的证券交易产生了明显影响。根据东方财富提供的交易数据,从2019年1月1开始实施违规借款至法院认定该违规行为不再对投资者造成影响即2020年6月30日,金花股份(600080)市值下跌27%,同期沪指上涨了19%,行业板块指数上涨67%。
从法定违规事件对该股价不再产生影响(即2020年6月30日)至西安中院投资者诉金花股份(600080)证券虚假陈述案一审判决公布日(即2021年9月18日),该股股价从4.99元/股上涨到8.21元/股,301个交易日股价上涨64.53%,同期沪指上涨22.03%,行业板块指数上涨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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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公司相关公告。 (3)本平台及本文观点均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