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600525)证券虚假陈述股票索赔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投资人获赔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86年,专业从事工业与电力系统智能化数字化的研发、制造与服务,于200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0525。2021年12月11日,长园集团(600525)披露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公司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金额约为 20,263.93 万元(存在部分投资者后续变更诉讼请求情形),现一审判决赔偿417名投资人,同时与17名投资者达成调解协议。
诉讼判决:深圳中院一审判决长园集团(600525)向原告共41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共5,317.01 万元。该案原起诉金额为14,774.06 万元,417名投资人名义获赔率大约为35.99%。深圳中院除了扣除系统性风险后,再扣除其他因素影响的比例为50%的。
一审确定三价一日为:实施日为2017年3月14日,更正日为2018年12月25日,基准日为2019年1月21日,基准价为4.56元/股。
长园集团(600525)与17 名投资者达成调解协议,根据调解协议支付补偿款等合计118.39 万元。
(二)索赔案由:2020年10月23日,长园集团(600525)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证监局认定长园集团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16 年 6 月 7 日,长园集团与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王信投资 有限公司等 16 名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了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和鹰)80%股权。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王信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长园和鹰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累积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少于35,000 万元。若长园和鹰业绩未达承诺目标,则业绩补偿义务人须按照协议的相关约定对长园集团进行利润补偿。2016 年 7 月 28 日,长园和鹰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成为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自 2016 年 8 月起,长园集团开始将长园和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经查,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 2016年、2017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长园集团(600525)以上行为违反了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应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海公义之星提示:1、长园集团(600525)仍在诉讼有效期内,适格投资者仍可参加索赔。特别提醒: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索赔条件:凡自2017年3月14日(含)至2018年12月24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8年12月24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长园集团(600525)投资者仍可关注准备索赔。
2、深圳中院在一审判决,对投资损失的计算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同时会考虑股市的系统风险和其他因素,根据投资人买入及卖出股票时间的不同,股民平均获赔率在3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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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公司相关公告。(3)本平台及本文观点均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